服務項目 養護申請須知 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 自費就養者: 由本人或親屬、法定代理人檢附下列表件向本中心行政組申請。 養護契約。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。 身分證影本(含住民、家屬兩人,共三人)。 最近看診診斷書且足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之報告,或同意由本中心帶往指定醫院檢查,費用自付。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