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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0-09 17:43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/即時報導

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指出,10月1日起民眾騎乘「電動自行車」一定要戴安全帽,未戴者即取締開罰,但近期有長輩騎乘「電動輔助自行車」卻遭開單。圖/翻攝陳偉杰臉書
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指出,10月1日起民眾騎乘「電動自行車」一定要戴安全帽,未戴者即取締開罰,但近期有長輩騎乘「電動輔助自行車」卻遭開單。新北市警察局長陳檡文說,加強基層員警辨識車輛的教育訓練,避免造成民眾困擾。

陳偉杰今在市議會指出,現行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69條規定,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都屬於「自行車」,電動輔助自行車是「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」,電動自行車是「電力為主」,這次修法規定要戴安全帽,是電動自行車。

陳偉杰說,新制剛上路就接到民眾陳情,長輩騎乘的是不需要戴安全帽的「電動輔助自行車」,而不是「電動自行車」,被員警攔下開單後,長輩不知所措只好簽名、領紅單,回到家後才覺得奇怪。

陳偉杰表示,執勤員警若分不清楚差異,就容易發生開錯單事件,北海岸地區有很多民眾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外出買菜、復健,但民眾還分不清楚是哪一種車要戴安全帽,若員警也不清楚,執勤也會出問題。

陳檡文說,若有開錯單事件會儘速協助民眾處理,也會加強教育訓練,也希望業者販售車輛時也能同步宣導,維護交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