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申請手續

    自費就養者:

    由本人或親屬、法定代理人檢附下列表件向本中心行政組申請。
    1. 養護契約。
    2.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。
    3. 身分證影本(含住民、家屬兩人,共三人)。
    4. 最近看診診斷書且足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之報告,或同意由本中心帶往指定醫院檢查,費用自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