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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9-11 09:10 和平國際出版社 / 文‧陳建安(玄奘大學應用心理系助理教授)
 
性侵害犯罪統計發現,加害者以熟識者居多,尤其未成年的性侵害案件比例更高。

未成年家內亂倫性侵案件的加害人多為家內長輩,許多研究發現,父親、姑丈、母親同居人、爺爺及家族長輩等都頗為常見。在實務上,常發現社會傾向於不相信孩子的話,認為不可能發生這種事。甚至就算真有發生,也會為了家族和諧與關係的維繫,而犧牲孩童的福祉。另外,母親的同居人與姑丈算是與孩童沒有血緣關係的人,但在糾葛的關係下,未成年被害者也因恐懼不敢說出,因為不想讓母親生氣、讓姑丈去關、說出去大人也不一定會相信等,都讓這類案件更難被發現。

在這類家內亂倫案件中,最為社會驚訝的是爸爸性侵女兒。研究發現,這類案件的加害人動機複雜,家庭大多為單親離異家庭,父親可能出於報復母親的離開、無法從其他適當管道得到性滿足、懲罰孩子的不良偏差行為、在毒或酒癮的促發因素下、工作不順遂產生挫折,甚至是一種表達愛或關懷的方式等。

然而,要克服亂倫的禁忌壓力,還是需要動機之外的其他驅力與心理機制,讓自己降低罪惡感。研究發現,案發前這些人通常會利用女兒的順從與聽話來操縱她、女兒不聽話無力管教她、女兒平時跟父親即是親密的,在經過性幻想把女兒當對象,而在憤怒、酒精或毒品的催化(藉口)下,進行侵害行為。

在過程中也會用言語安撫、脅迫不能公開,否則會被母親或他人責罵、出言恐嚇等,以達到女兒不反抗或不說出去的保證。最後,在事後有些加害父親會覺得後悔,但也有覺得可以將女兒當成媽媽的性替代品,甚至覺得性慾或性幻想有得到滿足,不覺得心中障礙有原本想像中的那麼難跨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