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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29 00:53 聯合報 / 記者陳夢茹/桃園報導
 
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主任賴文珍(左)昨獲績優社工傑出領航獎,平鎮家庭服務中心社工謝宥均獲潛力新秀獎。記者陳夢茹/攝影
 
昨天獲得績優社工表揚的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主任賴文珍呼籲,市府提供更多社宅,才能真正幫助到家暴性侵的弱勢受害者。桃園市社會局表示,現行社宅規定30%提供特殊戶使用,且不會標示,目前都已陸續協助需要的對象入住。

桃園市政府昨天表揚50名優秀社工,賴文珍擔任社工27年,榮獲傑出領航獎。她說,多數家暴性侵受害者已無法和原本的家人同住,想回歸社會,首先會面臨住宿問題,桃園近期建置很多社宅,社宅的環境比較好,希望可以多提供給弱勢的受害者們。

賴文珍指出,許多民眾會檢討性侵受害人穿太少,但為什麼社會不能營造安全的環境才是最應該檢討的,她曾和個案走在台北市街頭,個案突然轉頭說「聞到爸爸的味道」,即便她協助個案回歸社會,但個案的身體仍記得受害記憶,需要更好的環境才能重生。

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蔡逸如表示,目前社宅有規定30%給特殊戶,如65歲以上老人、受暴婦女、性侵害保護個案、親密關係暴力保護個案等,經評估後只要狀況穩定,就能入住社宅,入住後不會特別標示特殊戶的過去,主要是多數個案會希望告別過去,且也擔心其他住戶會介意並貼標籤。

針對18歲以下尚沒有自理生活能力的受虐兒童,目前有3種安置方案,首先考量其親屬,第二考慮寄養家庭,第三則是居托保母安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