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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鍾佩芳/台北報導】2021年8月5日
我國COVID-19公費疫苗接種迄今已逾八百萬人次,因應部分民眾出國之疫苗接種證明需求,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,出國需要相關證明者,除出示接種黃卡外,也可至旅醫門診辦理黃皮書。

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先行確認前往國家(或就讀學校、工作及參與活動等)之相關規定,採以下列方式之一取得證明文件:一、由COVID-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「COVIID-19疫苗接種紀錄卡」,填列完整西元年、護照號碼及同護照之英文姓名。二、由COVID-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(註記疫苗接種紀錄)。三、前往國內卅二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(簡稱旅醫門診),將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登載於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(簡稱黃皮書)。

目前「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卡」已為中英對照版本,且詳細記錄接種者資料、疫苗劑次及廠牌等資訊,如因紀錄格式必須調整,可洽原接種單位申請,亦可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原接種紀錄卡逕洽鄰近之衛生所(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)協助開立。

根據疾管署的資料,「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(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of Vaccination or Prophylaxis)」是一種受世界認可的預防接種證明書,由各國的衛生機關依照世界衛生組織(WHO)的規定及證明書格式所核發,又稱為黃皮書(Yellow Book)。

部分國家規定入出境旅客應提供特定疫苗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,旅客必須提早接種疫苗,並且取得證明書。

證明書上除了疫苗接種紀錄外,也記載了旅客的個人資料,方便確認旅客身分,如果沒有依規定提供,檢疫人員可以採取強制檢疫、隔離等措施,甚至拒絕旅客入境。

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經塗改即失效,所以領取時記得確認各項資料都和護照相符,才不會在證照查驗時遇到困難。如我國核發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不慎遺失,可於疫苗保護效期內至全國任何一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辦理補發。

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規定,目前必須登錄在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上的項目有:黃熱病疫苗、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、小兒麻痺疫苗等,旅客並不會在入出境時被要求出示其他預防接種項目的證明書,我國目前也只針對下表所列的項目製發黃皮書,旅客如需因特殊需求,需要其他疫苗的接種證明,可請醫療機構開立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。

指揮中心提醒,如欲取得黃皮書,請攜帶健保卡、護照(或影本)及黃卡前往旅醫門診掛號,由醫師查詢我國「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(VACC)」紀錄及確認後開立,倘非於國內接種疫苗者,不列入黃皮書登載。

黃皮書費用依「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」,補證(未持有黃皮書者)為新臺幣兩百元;加簽(已持有黃皮書者)為新臺幣一百五十元;至於醫院掛號費、診察費等,依各醫院規定收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