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徑 : 服務介紹 > 最新消息

【記者蘇旭羚/嘉義報導】2021年10月19日
嘉義縣「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」自十月一日起開始受理,入住縣轄內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,全年超過九十天以上,且一○八年所得稅率未達二十%的民眾,最高補助六萬,符合條件者可洽各住宿長照機構備妥資料代辦。

嘉義縣衛生局統計,去年申請補助者有四一○人,推估今年符合資格有四六○人,為減輕舟車勞頓,衛生局邀集縣內一般護理之家及住宿長照機構,取得共識,提供代辦申請服務,家屬只需準備長輩存摺、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到機構填寫申請書,後續由機構整理文件轉送衛生局。

衛生局提醒,今年曾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者,只要同時符合三條件,最高可申請六萬補助。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、身心障礙機構、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(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)及服務類長照機構等;今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,實際入住天數達九十天;一○八年所得稅率未達二十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