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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09 17:39 聯合報 / 記者王思慧/花蓮即時報導
 
花蓮縣衛生局提醒,110年度使用住宿式服務機構,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者,符合資格者補助,申請最後截止日為3月1日。圖/花蓮縣衛生局提供
 
為照顧入住長照機構使用者及照顧者,中央最高補助6萬元,花蓮109年度共計234戶家庭受惠,總補助金額高達1334萬6700元。花蓮縣衛生局提醒,110年度使用住宿式服務機構,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者,符合資格者補助,申請最後截止日為3月1日,請鄉親把握機會,別讓權益受損。

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,隨著人口高齡化,失能、失智人口增加,長期照顧需求漸重,為保障長照機構使用者權益,並減輕照顧者負擔,配合中央政策,積極推動入住機構使用者家庭予以專案補助,110年度開放申請中。

朱家祥指出,申請補助應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,使用機構者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,例如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。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,但保留床位期間、機構喘息服務(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)期間、出入機構者,時間不重複計算。

條件還有經機關核定,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,分別級距為0、5%、12%,採階梯性領取6萬元、5萬4000元及4萬5600元。

花蓮吉安鄉一位長期自費入住一般護理機構的吳奶奶說,感謝縣府的用心,領取到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專案補助,讓經濟負擔沉重的兒女們得以舒緩,也能安心繼續在住宿式機構安養晚年。

朱家祥提醒,本專案補助申請時間為1月1日至3月1日,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向去年底前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提出申請,可洽詢1966服務專線,或至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頁查詢。